根据《湖州城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》(湖住房委[2010]1号)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,现将2011年一、二类非低保户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收入标准调整为: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收入11500元以下或户均收入12500元以下。
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